【制藥網 政策法規】國家藥監局近日公布《中藥生產監督管理專門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將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《規定》內容豐富且具有針對性,涵蓋了中藥生產的各個關鍵環節。在生產范圍與飲片管理方面,明確要求生產中藥飲片不得超出藥品生產許可批準的炮制范圍,嚴禁外購中藥飲片直接分包裝或者改換包裝標簽后上市,并且要按照規定清晰標注,以保障中藥飲片從源頭到市場的規范性。對于中藥配方顆粒,申請增加生產范圍的企業必須具備中藥飲片和顆粒劑生產范圍,擁有完整生產能力、相適應的生產規模以及追溯和風險管理能力,還應自行炮制合格中藥飲片用于生產。
在中藥
提取物管理上,生產、使用實施備案管理中藥提取物的企業,需分別進行生產備案、使用備案,而持有人自行提取且僅用于本企業中成藥生產的則無需備案。同時,持有人可對多家供應商進行使用備案,但變更供應商前要開展研究驗證等工作。在中成藥生產方面,持有人要按核準生產工藝組織生產,可采購符合要求的中藥飲片或
中藥材用于生產,且生產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的企業需具備完整生產能力。
對于委托生產,《規定》明確持有人要依法履行主體責任,雙方需按要求完成審核等工作,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銜接。如委托生產中藥注射劑,對雙方相關人員的實踐經驗、產品生產銷售記錄等都有嚴格要求。此外,《規定》還對藥品追溯、藥物警戒、生產創新等方面提出了要求,鼓勵企業建立追溯體系、完善藥物警戒體系,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推進生產自動化、數字化、智能化建設。
《規定》的出臺對于中藥行業而言有著重要意義。從質量提升角度來看,它強調從中藥材基原管控到藥品出廠放行等全鏈條質量控制。通過加強中藥材質量評估、供應商審核,推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(中藥材 GAP),引導企業將質量管理體系延伸到中藥材生產全過程,減少供應中間環節,從源頭上保障了中藥質量。明確要求企業制定內控質量標準,運用特征圖譜等技術提升質量控制水平,有助于提升中藥產品的整體質量穩定性和均一性,增強中藥在市場上的競爭力。
在產業升級方面,《規定》鼓勵企業加快生產改造升級,推進數智化轉型。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,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等技術逐漸滲透到各行業,中藥行業也不例外。《規定》明確鼓勵企業運用現代科技,建立關鍵環節的可視化視頻監控,探索應用在線檢驗和監測,采用信息化實時記錄替代傳統紙質記錄,這將促使中藥企業在生產模式上發生深刻變革,提高生產效率,降低生產成本,推動整個中藥產業向高質量、高效率、可持續發展的方向邁進。
從行業秩序規范角度,《規定》對中藥生產的各個環節進行了明確規范,減少了以往可能存在的模糊地帶和不規范操作。這有助于規范中藥市場競爭環境,避免不良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擾亂市場秩序,保護合法合規企業的利益,促進中藥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。同時,中醫藥行業社會組織也將依據《規定》加強行業自律,共同營造良好的行業生態。
總的來說,《中藥生產監督管理專門規定》的施行,為中藥行業帶來了發展機遇與動力。它將使中藥企業在質量把控、生產模式、創新發展等方面不斷提升,推動中藥行業在傳承創新的道路上邁出更加堅實有力的步伐,迎來更加繁榮的發展前景,為保障民眾健康、弘揚中醫藥文化貢獻更大力量。
免責聲明:在任何情況下,本文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見,均不構成對任何人的投資建議。
評論